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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过新闻稿,说身份证丢失后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直接补办就可以。补办身份证的就证明了身份证丢失的事实。身份证查验单位负有查验身份证与使用...
根据《公安部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及丢失补领是否需要挂失等问题综合答复》第三条,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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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身份证丢失系统后,市民身份证丢失一般只需带户口簿到附近的派出所办理丢失手续,当地明确要求登报声明才能办理丢失手续,只能按当地流程办理。(一)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丢失申报和丢失招聘制度的意见(二)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制度,在附近处理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事务局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有居民户籍簿向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办理补充手续的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可以向附近的户籍派出所或事务局申报丢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充手续。
如果丢失或重新处理,就不需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过期,公民姓名变更或证书严重损坏无法识别的,应申请更换新证书的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错误的,公安机关应立即更正,更换新证书的新证书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申请补充。未满16岁的公民居民身份证有预付款的,可以申请更换、更换或更新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居民身份证丢失应该及时带上户口本到户籍部门进行补办。补办的同时相关的户籍部门会有丢失身份证记录的。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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