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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情形的(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
在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可以补充申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如果超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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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申报债权在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必须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对未申报的债权不采用职权主义保护,即如果不在人民法院通知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就不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债权将自行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公司法解释(2)》第十三条第一款,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当登记。因此,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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