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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租房协议对此是怎么约定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房子租期没到房东要卖房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若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可根据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具体搬离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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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房东卖房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2、如果房东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承租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装修损失、货物过期损失等),也应当赔偿承租人的可预见的利益损失(如有依据的营业利润等)。
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租房的经历,也可能在租房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承租人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十五日内要求购买此房,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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