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
目前,我国保护网络版权的适用法律,主要是全国人大通过的《著作权法》和国务院于2006年5月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根据后者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网络商标侵权维权方式: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侵权证据,然后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断开与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产品的链接。最后,他们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是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二是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人享有权利的知名商标、商号或其他标识的文字组成,还故意将其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以高价卖给该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其竞争对手。 三是在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行为人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图像用于自己的网页,广告图。或者将他人商标的图形设计成自己网页的图形。或者在网络链接中,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作为链接标志。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网络商品商标侵权较多如下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