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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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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格式条款,是指由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的,并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变更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总是由一方当事人在未与对方协商的情况下事先拟定,重复地使用。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自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格式合同的数量不断增加,成为现代合同类型中的重要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当事人未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合同不能成立。 一方已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对方接受了对方履行合同的行为;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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