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最终是由败诉方负担。只是在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预交。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
1、离婚案的诉讼费一般是原告预付,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支付诉讼费的除外。 2、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每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谁败诉谁承担。
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谁承担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承担的。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642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