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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事关合同效力的维护及市场经营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亦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具体情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需要存在以下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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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在借贷开始之前,双方就会先签订合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合同都有效,有些借款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就遇到了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认定的方法?
借款合同成立但是未生效的情形有:第 一、如果是约定了附期限或是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则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不会生效第 二、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履行审批、登记等程序的,当事人未进行审批、登记的,则合同未生效。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在此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1、民间借贷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后让于担保”,如果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仍然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人有权请求履行买卖合同。并且在权利的性质、价值、功能以及归属定位等方面与让与担保并无本质区别。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3、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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