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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要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20%。 买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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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方单身,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交易契税证明;2、买方已婚,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如买方为外国人,需出具当地临时居留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簿、手工房屋交易契税证明。3、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和产权证书。房屋交易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的,需要共有人在现场签字,不能在现场签字的,签字人应当提供未在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
二手房贷款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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