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伤残等级的方式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步骤:一是工伤发生后,经治疗相对稳定后,员工或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由于工伤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原待遇发放工资工伤鉴定分为:市劳动能力鉴定;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其中有时间限制,再次鉴定须在收到市劳动鉴定之日起15内向省里提出再次鉴定,否则,视为其对再次鉴定的放弃。复查鉴定按规定应当是在自劳动能力鉴定作出一年后,伤情有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所以没有你所问的第二次鉴定的之说。在劳动仲裁期间,且在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申请再次鉴定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可以通知你中止仲裁,中止期间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劳动仲裁时间内的,所以你不能提起起诉。停工留薪期是通过鉴定作出来的结果,与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工伤的职工一般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都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双方都同意解除之时为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的时间自你收到劳动合同解除书面通知之日起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原工资是指遭受事故伤害前的工资,用于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4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