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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机关,居住公租房的人员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公租房只能办理承租人变更,在办理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时,需要经过产权人同意。《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我来回答一下公租房可以过户吗这个问题吧: 公租房既不能买卖,也不能过户。 一,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1,保障性 2,政策支持性 3,租赁性 4,专业性 5,供应群体广泛性 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家的墓地所在的土地已被批准为土地承包权用地。如果你的行为,导致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涉及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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