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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
1、如果销售任务没有对外公示或者明显是不合理的,那么单位的辞退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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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末位淘汰是不合法的。
岗位变更属于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双方应该签订变更合同协议。
要是一个月倒是无所谓,要是第二个月还是无法完成,就可以让员工写检讨,第三个月还这样就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员工想申请劳动仲裁,他之前写的检讨,对公司来说就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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