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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合理,是可以拒签的。劳动合同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有欺诈、胁迫、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
根据您陈述,本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而且严重拖欠工资,您作为劳动者随时都有权提出辞职,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是200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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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一个月以上,根据该工人拒绝签字的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使用者提高或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提出劳动报酬,与工人继续签字,工人不同意签字,使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必须要求该工人书面声明,说明拒绝签字的理由,保留书面证据。
可以拒签,拒签的意思是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确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就应该签订合同。如果不签订的,需支付双倍工资。再如果满一年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说,签不签合同已经无所谓了。 像你这情况,不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即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什么社保之类的还是要交的。 另外,法院不直接受理,先去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也是有法律效果的),不服仲裁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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