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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对于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吗,取决于两个时间,如果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一年前已经赠与并且交付的,您不能追回;如果破产债务人在一年内六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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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对于破产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可以追回取决于两个时间:1.如果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一年前已经赠与并且交付的,您不能追回;2.如果破产债务人在一年内六个月以前赠与,以是否出现破产原因为条件,出现了破产原因债务人仍然赠与,可以追回;3.破产债务人在申请破产的前六个月内赠与的无论什么情况,你都可以追回。4.当然以上条件不包括,受赠方恶意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与受赠方恶意串通躲避债务当然可以撤回。
破产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可以追回取决于赠与时间:如果破产债务人在申请破产的一年前已经赠与并且交付的,您不能追回;如果破产债务人在一年内六个月以前赠与,以是否出现破产原因为条件,出现了破产原因债务人仍然赠与,可以追回;破产债务人在申请破产的前六个月内赠与的,无论什么情况,你都可以追回。当然,以上不能追回的条件不包括受赠方恶意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与受赠方恶意串通躲避债务当然可以撤回。如果这个赠与是合法的话那么是不可以追回的,如果这个赠与是公司为了逃避债务恶意转移的话,那么就是不合法的赠与,债务人是有权向被赠与人索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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