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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社保基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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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申请建设项目标准、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申报缴纳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1、报送材料:(1)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和经过备案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报单位自备盘拷贝参保报送资料(含《办事指南》、《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申请表》、《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备案名册》)。2、申报地点:市政府服务中心劳动局服务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缴纳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委员会建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报送材料:(1)《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登记证》(2)缴费单据。报送参保建设项目工地职工备案名册参保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填报《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备案名册》,并及时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施工工地的职工名册;增、减员时也应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增、减变化职工名册。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同时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向市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及时限(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2、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初次治疗、病本、住院病历);(4)位工伤事故报告(包括:受伤时间、地点、受伤部位及治疗情况)。受伤害职工或家属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证明、出勤卡、工作证等);(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本、病历;(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管理局证明)(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受到事故伤害经过有效证明(证人、证言等)。3、工伤认定途径、电话及地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负责市区内中直、省属、市属各类企业(包括中直、省属、市属改制后企业)和三资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区劳动保障局负责:负责对辖区内区属、私营、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后,就没有临时工一说了,凡是招聘的工人,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是劳动制度改革以前,企业里相对正式工来说的。那时候的临时工,如果在转正单位做的临时工年限,转正时是要算连续工龄的,如果在其他单位做的临时工年限,在现单位转正,是不算的。
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交医疗保险费的,从交费次月起享受兼顾基金支付待遇;中止享受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交费当月开始计量,3个月后方可享受兼顾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为再次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交费时间不计入持续交费时间。补缴所需手续和流程为:请持本人《工人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社会保障卡、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社保经办组织个体征缴部门解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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