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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机关可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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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本人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离婚后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家,继续共用一个户口,找到落脚地后再把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婚的印章,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你配偶的户口,并加盖注销的印章。接着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结婚后留在男方居住地。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户口本去办理。可是户口本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户口本能离婚吗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呢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不可以的。 一、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二、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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