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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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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裁决所需时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下可以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情况下开庭后没有中止情形的话,45天就可以出仲裁结果。另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话,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申请的时间限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一般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一旦错过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被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指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1.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从劳动者知道或一般知道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算。 2.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 3.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的,应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之日起算。 4.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返还订立劳动合同时收取的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物)的,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 5.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一般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6. 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受理。其他正当理由包括:①发生劳动者生病住院治疗等意外情况的;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进行协商或曾达成和解的;③人民法院认为可以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开庭仲裁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对发生纠纷的事实进行调查,对纠纷争议的焦点和责任的承担进行辩论的程序。开庭仲裁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到有益于澄清事实、明确责任、公平、公正裁决的目的。如果当事人协议不开庭仲裁的,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书面审理作出裁决。开庭仲裁与不开庭仲裁只是审理纠纷的不同方式,不影响裁决的法律效力。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裁决了多久的时间结果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没有在60天之内审理完毕的,劳动者起诉到法院,需要提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一)移送管辖的;(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
针对贷款不还担保人应该怎么办的问题,回答是:在您当初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是普通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呢?这两者之间存在区别。如果是普通保证,银行需要证明您的朋友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才能要求您们代偿债务。而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您们代偿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您们代为赔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再来要求朋友偿还债务。此外,还需要查看当初签的担保协议,是否有规定每人担保的金额以及谁做主担保、谁再担保,代偿的顺序等细节规定。如果有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则平摊责任。当然,担保人需要有偿还能力,如果没有偿还能力,则需要重新追究分摊责任,并计算利息。总之,在解决贷款不还担保人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措施。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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