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但因本案发生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期间内,根据法不诉及...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房地产开发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可拆迁。拆迁户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拆迁规划和方案,经拆迁主管部门审批,认为拆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后,拆迁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拆迁户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经审查发现拆迁工作不符合法定条件时,应要求拆迁人修改补充,不得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房地产开发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房屋拆迁的目的和拆迁行为包括: (1)个人拆除自己的房屋并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行为。 (2)拆除自己的房屋之后将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拆迁行为。 (3)个人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开发房地产而需要拆除房屋的拆迁行为。 (4)个人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联建项目而需要拆除房屋的拆迁行为。 在我国,个人作为拆迁行为的并不多,因此在2001年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不再将个人作为拆迁人规定在拆迁行政法规中。
目前,已无拆迁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如果拆迁过程,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会被通报批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812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