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诉法》怎么规定每年庭前会议是结束还是不结束

2021-11-15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明确规定了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多、案件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第二,明确庭前会议的参与者。对召集庭前会议,是否通知被告人参加,有不同的认识。据研究,庭前会议只是庭审的准备程序,不是正式的审判程序。被告不参加,不影响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庭前会议是否通知被告参加,应根据具体案件和庭前会议要解决的问题确定,不应一刀切。第三,明确庭前会议的功能。召开庭前会议,法官可以就以下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相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业知识的人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有关的其他问题。庭前会议期间,法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是否对证据材料有异议,庭审时应重点调查有异议的证据;如果没有异议,庭审时可以举证,质证可以简化。受害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可以在庭前会议上进行调解和矛盾解决。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