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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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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 (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225/20191225101452672.jpg"style="height:360px;width:600px"/>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信用卡上通常包含了使用者的姓名等的相关信息,故此对于持卡人来说,是需要妥善保管信用卡的,若是不慎将卡丢失了,为了防止信用卡被盗刷,也为了防止他人窃取信息卡之中的相关信息,在发现卡丢失之后可以及时的办理挂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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