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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在转让债权前到期或...
抵销债权转让的条件: 1.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 2.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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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销情形并末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是同一类作出要求,因而这是一种含意抵销。
1、根据《担保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如果从立法用语上来看,似乎可以得出,只要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都不得转让。但最高法院通过探求该条的立法本意,得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能转让是在主债权未特定的情况下不能转让,在主债权已经特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最高法院这一解释法律问题的方法,即为“目的性限缩”的解释方法。 2、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对《担保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修正,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债权人在受让有最高额担保的债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核实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否已经确定,如果是已确定的债权,可直接受让; (2)如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尚未确定,则尽可能与最高额抵押人约定,抵押人对受让债权继续提供担保; (3)如受让的债权是未最终确定的主债权的一部分,且抵押人又拒绝继续提供担保的,此时受让债权的债权为无抵押担保的债权。 通过学习了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债权抵押协议格式是怎样。只要在协议中交代清楚债权抵押物的相关要求就属于符合法律规范的。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
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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