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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向你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该中标通知书对你单位和招标单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法应该签订正式的合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话,单位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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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所以中标人迟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首先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其次,不予退还;如果中标人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另外,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中标人未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以下的罚款。
依据《》和《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以下处理办法:第一种情况,若是中标人迟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如果中标人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第二种情况,若是招标人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些规定大家可以去搜索《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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