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化妆品标识不得采用以下标注形式:(一)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二)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化妆品名称、生产...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本章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8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1,6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