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2021-10-02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时,会遇到很多格式合同和格式合同条款。例如,购买商社时的住宅买卖合同、购买车辆保险时的保险合同等,这种格式合同和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当然有效,也有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具体来说,1、一方以欺诈、威胁手段制定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用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掩盖违法的目的,或者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违法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制定格式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所以当事人双方都必须遵守格式条款。5、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6、造成人身损害可免责的条款无效。这是因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法律不允许在合同中约定人身损害不承担责任等免责条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8、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规定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