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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十级伤残,总共赔偿12个月工资就行了,工资标准就是受伤前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不需要找保险公司,企业支付就行了,然后企业去保险公司...
10级,赔偿6-8万左右.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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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哎,要怎样跟您说呢,我觉得只有实话对你最有帮助,交通事故看的不是你断了哪根骨头,而是看这场事故给你留下什么样的后果。这个后果就是伤残!如果伤残鉴定不上,不会有多少钱,鉴定不上伤残无非就是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费用中,医药费是根据你所在地的医保药品报销品种报销,误工费是按你的户口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平均收入报销,如果你有纳税证明,就按你纳税的标准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是按照你所在地的标准报销。护理费就是陪护你的人的误工费,报销方法同上。交通费要是按票报销的,你与你的家人坐车一定要想着要报销票,切记不能联号。还有就是上面提到的所有费用就计算到你康复出院!也就是出院后,所有的费用都停止计算了。现在说一下伤残鉴定的事情。首先鉴定的费用是要你自己交付的,不会有人给你报销。你要到交警队申请伤残鉴定,然后交警队会安排你到指定的地点鉴定。鉴定的结果关系着赔偿金额。我只讲一个最低级十级的评选标准。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人体四肢单个肢体功能受到影响百分之十以上。如何评价受到影响达到百分之十,鉴定人员有标准。我无法确定。而且鉴定是有时限的,是指你受伤后到可以鉴定的时间。具体是三个月还是五个月我记不清了,这一点你要仔细问一下。
以下就是骨折保险公司赔偿多少的相关回答。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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