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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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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口头,前提条件是遗赠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用口头的方式定立的遗赠抚养协议,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是遗赠人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是可以口头订立的。
石家庄某区孙老汉年近七旬,老伴早逝,有一儿一女。现孙老汉年迈多病,需人照顾。女儿远嫁外地,对其照顾多有不便。儿子同意独自扶养老人,但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孙老汉所有的房子留给自己。女儿表示同意,自愿放弃房子的继承。 石家庄继承律师解答: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由于孙老汉的儿子是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孙老汉与其儿子之间不能签订这种遗赠扶养协议。 另外,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允许附随任何条件,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也不可以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因此,即使孙老汉一家签订了协议,也是无效的。律师建议孙老汉一家就如何分担赡养义务订立赡养协议,女儿离家较远,可由儿子承担主要赡养义务,但女儿也要尽一定的赡养义务。关于孙老汉的房子,可以由孙老汉通过遗嘱的形式决定给谁。
兄妹间签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协议。由此可判断,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故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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