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视情况而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定金基本种类是: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
视情况而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定金基本种类是: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是所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的押金都不会退还。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况一般是指买受人(即购房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签订购房合同。 以上情况是买受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由于商品房购买合同不仅由一方确定,双方必须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此,如果买卖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则既不能归责于买方,也不能归责于卖方。根据上述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全额退还定金。
房屋订购合同中的定金不一定可以退还,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情况。 若购房者反悔,拒绝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如果开发商违约,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订立,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