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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纠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商社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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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是与租房中介产生纠纷,可以向工商局投诉。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房屋租赁纠纷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租房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的,应当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双方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租房的纠纷,如果是租赁双方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纠纷,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解决。这两个机构都负责管理经纪公司。 二、如果没有中介公司参与,只是租赁双方的纠纷,租赁合同有这么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违反以下规定的受法律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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