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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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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样的房子,现在的国家政策都需要有房产证。国家安置房也要有的!其他的情况,你可以到当地方政府问问。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济南厂下岗职工,住济南市区街小区号楼单元室,邮编:,电话:。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济南下岗职工,住济南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邮编:,电话:。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年相识,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一男孩。年月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年,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套夫妻共同房产: (1)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现由带居住使用 (2)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单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区南区号楼单元室,现由居住使用 (3)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济南总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小区号楼单元室,现由(出租)使用。就分割上述财产及孳息租金元,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特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此致济南市区人民法院原告:年月日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安置诉讼撤诉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是法院依法作出撤诉,原告申请撤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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