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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2012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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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南京生育津贴申报材料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补充:1至5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产假天数 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另外,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按照上述规定,您一共可以休135天产假,或者您休105天产假,您爱人休30天奖励假。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晚育津贴 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办事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 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 、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 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 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 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 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 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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