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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抚养权诉状,注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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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年×月×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1、跟一审起诉书一样就可以,法院有一审的备案,一般情况下都判离。 2、写明原告被告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名族等。抚养孩子的情况,条件,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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