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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参加成都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到低年限;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成都退休年龄男性:60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女干部:55岁以上...
办理资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人事档案;4、退休申请表;5、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6、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7、劳动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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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2)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3)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 2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2)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1、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处申报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手续,填写《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请表》2。到二楼一区社保基金个体征集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3。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处计算基本养老金,打印《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4。核对后签字认可,返回养老待遇核定处备案5。办理退休证。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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