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
1、制定合并方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董事会的职权的规定明确,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的处理根据《》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和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合并,合并各方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债权人的利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就算公司合并,债务也没有消失。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新公司继承,对于其中的具体事项,《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作出了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后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法》第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