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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通过网络提供他人作品?

2022-10-23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5)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6)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7)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8)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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