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可以当场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五十元以下的都可以当场收缴。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二十元以下的,可以当场收缴,二十元以上的,要通过银行收缴。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发放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根据这一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被处罚人出具罚款收据,不得出具罚款收据而收缴罚款。同时,人民警察出具的罚款收据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得使用擅自印制的非法定罚款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因为人民警察没有出具统一发放的罚款收据。这个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人民警察不出具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也就是说,被处罚人拒绝缴纳罚款是行使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对行为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是出具的罚款收据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的,被处罚人也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还规定,人民警察处理治安案件,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8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