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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如下: 1、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3、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根据《土地...
农村房屋赠与的条件: 1、赠与双方都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受赠方没有该农村其它宅基地房产; 3、房屋转让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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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赠与的条件是: 1、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等; 2、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买卖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行为,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那么农村房屋过户条件是什么呢。农村房屋过户条件:(一)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二)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三)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如下: 1、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3、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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