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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 场地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业主首先凭产权证明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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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为: (1)提出申请; (2)材料审核,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受理审查,登记受理审查环节主要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租赁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查实,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办理的要求; (4)审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合同办理; (5)签订合同。
当事人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对于办理保全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其他物业的,《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16条第(2)项规定:提交经公证的承租合同,且其中必须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约定。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不经公证,人为避免纠纷而申请的保全物证、清点物品公证,公证机构将不予受理。
办理租赁合同的程序为: 1、双方签订租赁时,出租房必须出具书面合同,双方就租赁物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签订合同时,检查合同中是否写明交房日期、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写明房屋的准确地址,房屋面积,住房装修情况,和室内设施房屋的通电、水、气等条件;以及在租住过程中的修缮问题,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的承担问题等; 3、房屋交接时,对照签订的租房检查房屋的各项设备是否完善,如果发现出租者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租房者可以提出异议,提前终止合同; 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便可成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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