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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现行税率; 第二步,计算暂时性差异(公式符号性质):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负债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应纳税;-可抵扣; 第三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增长额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减免税额减去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1、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上一年度亏损2、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允许扣除的项目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4。纳税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还应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应计未扣除项目,包括各种应计未扣除费用、折旧等。不得转移未来年度扣除和纳税人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规定进行调整,按照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允许扣除。另外,民族自治地方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定期减税或免税。企业应根据情况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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