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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如果发包方不同意,应当在七日内给出不同意的理由。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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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租赁实际上应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流转期限应当依照《土地承包法》第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一个原则是,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平等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流转的基础。自愿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接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多是等价有偿的,应体现公平原则。有偿原则并不排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某些情况下的无偿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事宜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阻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二个原则是,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村土地有农业用途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第三个原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的,该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第四个原则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具有农业生产能力,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若受让方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将不能承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五个原则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即可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取得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萤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在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 4、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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