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您的营业执照应该是公司执照。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按照不同的股东及其出资...
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意思,是即是法人又是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只有一个,但股东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二、性质归属 自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否则,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规定系针对公司设立行为,意在避免自然人利用设立一人公司的权利,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 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其限度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担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8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8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