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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时增值部分的分割,需要分为两部分:股权及收益。股权部分,是用所得投资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用个人婚前就已...
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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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知道你们注册资本要增加到多少,我做几个假设,假设甲不收回资金,原公司甲占60%,即6000万资产,乙占40%即4000万,增资以后甲的股份占30%,那么乙需要再投入资金4000万,新进股东须投资6000万,公司注册资金2亿。如果增资扩股以后注册资金在2亿以内,则公司应向甲返还出资。具体根据比例计算。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2、夫妻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夫妻一人不愿持股,将股价的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人,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新股东加入。4、夫妻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拍卖或清算公司资产,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取消公司。
一般来说婚姻房产可能基于人为因素和市场因素两种原因增值。就第一种而言,最主要的人为因素有两个,一是婚后装修,二是婚后出租。在房产装修的情况下,如果房产为一方所有,则其行为性质依物权法理论应为添附。根据从物随主物的原则,添附之物应随房产属于一方所有。在房产出租的情况下,所收取的租金应为法定孳息。如夫妻双方对租金收益分配无约定的归所有权人所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如另一方对房产装修和租赁耗费了人力物力,司法实践中要求所有人对另一方适当补偿。另一种是房产基于市场的原因而增值,房产的增值属于财产的自然增值,因此属于产权所有人。公正处理该类纠纷的思路是:双方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承担了房产出租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就应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为共同财产;非产权方举证证明其对房产出租承担了全部经营管理工作,应根据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出租贡献力的大小决定租金收益在离婚时的分配比例,但不宜判决非产权方获得全部租金收益;产权方举证证明房产出租经营管理完全由已方实施的,与对方无关,租金收益就应归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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