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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确定您的情况,故无法提供针对性答复, 1、如南京市本级户口人员,根据《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宁政发〔2007〕164号)...
跟你在哪没关系。落不落户看你回来的身份,要是人才引进必然落户,或者企业有政策,否则的话,跟你在上海大学读过书,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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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 2.在保释期间是不可以回国的,必须要结案以后才可以回国。国外认为中国公民行为属于犯罪而遣返。回到国内交由本国国内处罚(双方签订了司法引渡或者外交豁免权而无法在当地处罚); 3.国外认为是犯罪并已经处于刑罚再遣返。如果国外量刑大于国内法定刑。回到国内不再罚; 4.国外认为是犯罪并处于刑罚再遣返。如果国外量刑少于国内法定刑。回到国内按照国内法律继续执行。但要对应减去在国外受罚部分。
一、如果是轻微伤不涉及刑事问题,民事赔偿; 二、如果鉴定为轻伤害,则是刑事自诉案件,可能被判故意伤害罪,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涉及轻伤害要积极赔偿,争取和解,尽量避免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法发201036号)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国务工人员。所以出国人员在外国休息时间应该按照务工所在地的国家的劳动法执行。《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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