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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否需要30个人指认才能成立?

2024-12-09
根据我国刑法条文规定,对于那种直接或间接地将发展新成员的人数作为报酬获取或是给予回报的标准,采用诱惑甚至威胁等手段,强迫参与者继续去拉拢他人加入,从而骗取他们的财产,扰乱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传销行为,如果涉及组织、领导传销的人群超过三十人次,其层级也达到三个层次以上的话,那么对于案件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当坚决予以立案追究责任并进行起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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