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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城市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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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四)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五)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六)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七)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八)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九)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十)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十一)违反规定超车、会车、掉头、倒车的;(十二)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十三)行经铁道路口,不按规定通行的;(十四)违反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十五)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十六)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十七)发生故障或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者使用警示灯光的;(十八)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十九)不使用教练车或者不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二十)学习驾驶机动车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上道路单独驾驶的;(二十一)拖拉机载人或者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临时作业人员的。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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