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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劳动局受理的是单位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上有争议的问题,也就是说他只管单位的人,具体管的负责的是劳动局所属的劳动监查支队管,个人与个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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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就劳动纠纷去劳动局申请调解与员工之间的纠纷,不存在是否告的问题,起诉员工的话需要去法院。与劳动者产生纠纷,公司当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公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一、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一、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可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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