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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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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3、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诉讼参与人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与非主要诉讼主体:根据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权利、义务和同案件事实有无利害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诉讼参与人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当事人属于主要诉讼主体,而证人、鉴定人等则属于非主要诉讼主体。 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权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公民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向司法工作人员了解同必须由自己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的某些情况;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翻译人员除外);有义务遵守各项法律的规定,服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指挥等。
1、所谓拘传,是人民法院强制必须到庭的人到庭的措施。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执行手段,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同拘留相比,是一种最轻微的强制措施。 2、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3、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被拘传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工作单位 和/或住所 应到时间 年月日 应到处所 执行人宣布: 本院依照 年月日 (院印) 本拘传票已于年月日时分送达被拘传人。 被拘传人 执行拘传情况 执行人 (本联拘传后存卷) 注:①本拘传票样式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拘传当事人时使用。 ②“执行人宣布”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决定对________予以拘传。”上述内容应由执行人向被拘传人宣布,并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 ③人民法院印章,应加盖在年月日处。 ④本拘传票应由被拘传人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在“执行拘传情况”栏中注明。 附: 拘传票是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强制当事人到庭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拘传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适用拘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被告是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 第二,必须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第三,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拘传必须使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执行人员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拘传其到庭,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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