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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
可以向上级主管机关即县区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公安监察或纪律检查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当地纪律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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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或者可以可直接越级网上投诉,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都有投诉网站《警察法》第46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派出所处理结果或者处理问题过程不公平,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可以向派出所上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可以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向当地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3、可以在网上或者其它新闻媒体上投诉,要求监督、评议;4、如果涉及渎职,可直接越级网上投诉,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都有投诉网站。
可以。首先,可以向当地110警报中心转移监察,投诉渎职权的警察。其次,也可以向当地纪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和法律制定投诉。最后,可以直接拨打专用通报电话12389或登录网站,反映公安机关和警察违反纪律的问题。公安部明确,12389专用举报平台的受理范围包括: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职责和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控告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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