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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
被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如果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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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如果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年报异常,两年以上是要罚款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清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注意履行公示义务的情况严重,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的他人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清单的企业按照本条例履行公示义务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迁出经营异常清单的满3年未按照本条例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清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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