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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后,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开庭时间由仲裁机构确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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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没有上下级之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8日内作出裁决,最长不超过60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于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六)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九)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关于你父亲的处理建议: 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出诉请,要求单位赔偿未签约的赔偿(双倍工资标准)并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一年补一个月)。涉及社保的话,还可以要求补缴(按工资实际所得额)。 2、关于你母亲的处理意见: 如果你母亲离职时间超过了一年,则无法向原单位要求经济补偿的。若未超出的话,同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诉,要求原单位承担未签约赔偿、补足低于当地当时最低工资的差额、涉及社保的话还可以要求补缴。 提交的证明材料:1、原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姓名、电话等。2、证明你父亲或母亲在原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考勤卡、工资条、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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