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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人协商处理母亲带走孩子是正当的。...
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处理:夫妻是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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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是可予准许的
房子是父母过户给自己的离婚了不用分。但要注意以下凡点: 1.如果房子是买卖的话,那就得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2.如果是父母赠送的,不论婚前婚后,只要有父母的赠送协议(或遗嘱)就不用分。 3.说明房子只能归个人,其他任何人不得分割的。 4.如果离婚时,女方的情况很糟糕,比如没有工作,没收入,没房子。如果孩子还归女方的话,法院会考虑,房子虽然归男方。但是也得对女方进行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比没有这套房子的情况分割的要多。
细节情况我想说一下。关键是他奶奶有点霸道,没文化,不讲道理。他们不是不准接,而是他们想控制我。如果是女孩他们看都不会看。他爸爸没工作。现在他爸爸也结婚了,平时也没在家,都是他奶奶来接的,早前孩子还小,上幼儿园。那时来接我也不准接走,但他奶奶就闹,同事们都劝让他接就接吧。孩子现在上学前班了,再说长期跟他们生活在农村,玩野了。孩子性格也有点变了。不接我电话,哭闹。我现在有两个想法:一是我接走了,他家只能来看但不准再接走了。二是孩子既然不想认我,(这不能怪孩子)那么要就是跟随他爸爸。变更抚养权。现在又要上班了,我又没时间,我想尽量早一点解决这件事,心理压力太重了!望大哥大姐们能给我最理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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