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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该规则单合同解除后已用的服务费能否返还,但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多样,在司法实务中引起不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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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回答一下主合同解除后的保证责任不能解除吗这个问题吧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其范围以债务人责任范围和担保人原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担保人的责任相对于主合同未解除而言要小。也就是说,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能超过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也不能超过担保人应当的责任范围。那就是说主合同虽然解除了,但是保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保证人仍要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还是只是说保证人此时不用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保证责任,而是要根据合同解除后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这个范围来承担责任?
合同解除后,如果当事人不还钱,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合同解除有两种: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如果是约定解除,则双方协商合同解除后的先关事宜; 如果是法定解除,则以合同的履行情况、受损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来确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 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以及该合同对当事人双方的影响。 对本题而言,合同解除后,如果当事人不还钱,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解除法律规定: 第十条:劳务关系的终止 1、劳务关系于约定期限届满时终止。 2、劳务关系未定期限,也不能依劳务的性质或目的确定其期限的,劳务关系各方当事人均可以根据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务关系。 第十一条:一般预告解约通知期限 对于不属第十二条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下列情形下,允许发出预告解约通知: 1、按日定报酬的,每日预告次日末为终止期; 2、按星期定报酬的,最迟于一星期的第一个工作日预告接下来的周六为终止期; 3、按月定报酬的,最迟于一个月的第十五日预告本月末为终止期; 4、按季度或者更长期间定报酬的,遵守六个星期的预告解约通知期限,预告一个历定季度末为终止期; 5、非分期定报酬的,可随时发出预告解约通知;但占用劳务义务人全部或者主要工作活动的劳务关系,应遵守二个星期的预告解约通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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